学习王晓军烈士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时间: 2017-10-12  作者:   浏览次数: 541

    近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全体2017级研究生中组织开展了学习王晓军烈士事迹教育活动,为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励基金捐款奉献爱心。

王晓军烈士是我校1990级法律系学生。1994年,在徐州市沛县人民法院实习执行公务期间,面对不法分子的暴力抗法,他不畏强暴,挺身而出,不幸以身殉职。王晓军牺牲后被中共江苏省委追认为中共党员,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1995年,英雄的母亲毅然将学校颁发的“校长特别奖”奖金及保险赔偿金捐出,希望帮助一些家庭贫困的在校生完成学业,“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励基金”正式成立。基金主要由王晓军家人的捐资和我校师生员工、有关部门以及社会爱心人士自发捐款汇集而成。

928日下午,学院全体2017级研究生在课后举行了学习王晓军烈士事迹主题班会。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主席杨静向同学们介绍了王晓军烈士的事迹,号召大家认真学习王晓军烈士的高尚品质,培养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幼、见义勇为等良好道德风尚。同学们纷纷表示,王晓军烈士作为我们的杰出校友,英雄和英雄母亲的事迹不仅让我们学习到了见义勇为,还让我们感受了他们的爱心,这种崇高的精神品质一定会成为我们今后学习生活中的宝贵精神财富。主题班会后,各位同学纷纷伸出爱心之手向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励基金捐款,以通过这种方式让王晓军烈士的精神能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感染更多的同学。“本次班会和捐赠活动让我们学习到了烈士的高尚精神,这种精神在我们的学习生活中不仅仅局限于见义勇为,更多的是可以激励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多为他人帮点小忙、多为社会献点爱心、多为国家做点好事。”2017级硕士研究生毛瑞康分享了自己的感悟。

据了解,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至今已经设立了23年。在全校师生的积极捐助下,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励基金也由最初的3330元扩大到了20多万元,先后有96个集体和107名个人获得了表彰奖励。每年在新生入学后马克思主义学院都会通过主题班会、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组织新生学习王晓军烈士事迹,为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励基金捐献爱心,以此为载体来培养大家优异的道德品质和精神风貌,共同唱响马克思主义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赞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