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让慈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时间: 2016-12-13  作者: 办公室  浏览次数: 1055

 

         慈善是助推社会走向公平正义和谐美好的重要力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于201691日起正式施行。这有助于进一步弘扬慈善文化,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我国慈善事业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轨道。深刻把握将慈善理念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于促进慈善理念深入人心并使其成为人人可为的事业,让慈善的大爱之光普照中华大地,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慈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关联。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社会层面以及公民个人层面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与慈善理念和慈善实践存在紧密联系。
  国家层面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观,蕴含着慈善理念的价值诉求,呼唤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国家因人民共同富裕而富强,在贫富不均基础上不可能有真正的国家富强,为此,国家富强需要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通过慈善行为,帮助那些处于贫困状态的弱势群体,让他们具有获得感和自强能力,也走上富裕的道路,过上体面而有尊严的美好生活。社会主义更要体现出共同富裕的优势,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制度所决定的价值追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性,在经济上和共享发展理念上的内容就是共同富裕。政治上的民主与经济上的共同富裕是密切联系着的,脱离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政治民主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没有国家富强和人民的共同富裕,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政治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过程就是走向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过程。而政治民主越发展,人民群众的素质就越提高,先富裕起来的群体越会自觉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回报社会和关心他人,自觉地改善与贫困群体的关系,通过慈心善行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慈善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的体现,也是推动社会告别野蛮和愚昧、对立与冲突,走向理性和文明、善良与和谐的重要表现。只有每个人都有慈心善行,才能构建和谐的区际关系、城乡关系和人际关系,从而推动社会走向和谐。
  社会层面倡导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观,散发着慈善精神,要求慈善渗透在这些价值观之间并助力其发挥功能。社会的自由程度与慈善事业和慈善文化的发展程度成正比关系。追求自由和实现自由是社会主义的重大价值目标,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要有效保障人的生存发展的基本自由,不断促进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种权益实现的自由,需要借助慈善的力量,这样才能有效改变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由于经济状况的限制而自由度还不够的现象,促进自由这一价值观的普遍实现。平等和公正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发展的方向,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平等和公正主要体现在人民群众各种权益的平等公正的实现上。只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在通过市场实行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和通过政府调节实行收入的第二次分配的基础上,通过慈善(个人出于自愿将可支配收入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捐赠社会)这种第三次收入分配形式,才能极大地减少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和不公正现象,改变财富两极分化状况,减弱贫困阶层社会成员的仇富心理,从而推动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格局的建立。
  个人层面倡导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要求公民具有内化于心和外化于行的慈心善行。爱国从来都不是抽象和空洞的口号,慈善是爱国的实际行动,慈善通过爱别人爱社会达到爱祖国的精神境界。只有人人都有慈善之心,个个都有慈善义举,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的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促进爱国这一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慈善与敬业密切关联,敬业促进事业的发展,事业的发展为慈善积累财富,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促进人们的慈善动机转化为慈善行为。一般来说,大慈善家往往都是大实业家,成就大实业家的背后必定有一种强烈的敬业精神。敬业精神既极大地促进事业的发展,又成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动力。诚信和友善的价值观更体现了慈善精神和慈善行为。慈善本身就建立在诚信和友善的基础上。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慈善又会极大地促进人际关系的优化和社会诚信及友善价值观的盛行。
  新时期的党员以及党员干部,应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以自己的慈心善行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精神风尚。将慈善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举措,就是以共产党员的道德操守践履共产主义社会道德的实际行动。企业将慈善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起来,是企业良知和崇高社会责任的具体化,将展示出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慈善与每一个家庭也密切相关。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这段话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具有迷信色彩的因果报应思想,而是突出了慈善文化对家庭的影响,诠释了辩证法的因果关系。将慈善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联系,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基于善良厚德文化根基上的价值共识和价值认同,在规范公民道德行为中提升全社会的精神文化水准。
  方世南(作者系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